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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委常委会议专题研究十四届县委第二轮巡察工作情况报告

【发布日期:2017-11-03】


近日,市委常委、县委书记、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宋开慧主持召开十四届县委常委会第39次会议专题研究十四届县委第二轮巡察工作情况报告。

会议指出,县委各巡察组切实提高政治站位,聚焦政治巡察定位,重点围绕重建收官,对芦阳镇、飞仙关镇、龙门乡、国土资源局、住建局等12个单位的党组织开展了巡察监督,发现了被巡察党组织在意识形态领域、党的组织生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重建收官等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提出了针对性意见建议,为加强全县党组织建设,持之以恒正风肃纪等工作提供了重要参考和依据。

会议要求,一要强化领导。要充分认识到巡察是一把反腐“利器”,始终把政治巡察放在首位。对巡察发现涉及党的领导、党的建设、全面从严治党等方面问题,县委各联系分管领导要认真开展提醒谈话,加强督促整改;对发现涉及重建收官方面问题,县委县政府各联系分管领导要专题研究和协调,加强督促整改。二要强化整改。坚持问题导向,发现问题的目的是为了解决问题,被巡察党组织要主动认领,对号入座,进一步压实整改主体责任,做到条条要整改,整改情况要在2个月内及时上报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三要处置到位。对发现的问题线索,巡察办、巡察组要按照有关规定尽快移交,县纪委和相关单位要确保问题线索件件有着落,并将处理结果及时反馈巡察办,同时对查处的带普遍性的典型问题要全县通报,举一反三,引以为戒。四要建章立制。坚持抓长远、抓根本,抓常抓小抓细,形成长效机制;要参照省市工作要求,及时开展巡察“回头看”,对敷衍了事、整改不力、拒不整改的,要严肃追责问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