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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委第二巡察组巡察太平镇公告

【发布日期:2017-04-05】

按照县委安排,县委第二巡察组从2017年4月5日至4月21日在太平镇开展巡察工作。欢迎广大干部群众积极向巡察组反映问题,提出意见建议。根据巡察工作规定,县委第二巡察组主要受理反映太平镇党委、政府、人大主席团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在廉洁重建方面问题的来信来访,重点是关于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等方面的举报和反映。其他不属于巡察受理范围的信访问题,将按规定转有关部门受理。

巡察值班电话:0835--6528060

受理时间: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00—5:00

巡察工作专用意见箱设置地点:太平镇办公楼底楼大门旁

特此公告


 

中共芦山县委第二巡察组

2017年4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