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     联系我们
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通知公告 >> 正文

关于印发《芦山县脱贫攻坚监督检查工作方案》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7-11-06】

各乡镇党委、县级相关部门:

今年以来,市县督查组对我县使用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实施的项目及资金拨付管理使用、前期巡察督查发现问题整改、各职能部门履职、“五个一”帮扶机制落实等情况进行了多次专项督查,根据市县2017年脱贫攻坚监督检查工作安排,为切实把脱贫攻坚建成民心工程,确保阳光脱贫、廉洁脱贫,经县纪委常委会研究同意,现将《芦山县脱贫攻坚监督检查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切实抓好贯彻执行。


中共芦山县纪委 芦山县监察局

2017年11月3日


芦山县脱贫攻坚监督检查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监督检查,督促各级责任主体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县关于脱贫攻坚的决策部署,督促各级党员干部强化担当、认真履职,严格执行“七个严禁”等纪律要求,及时发现、查处扶贫领域违纪违规问题,实现阳光脱贫、廉洁脱贫。 

二、工作职责

统筹协调和组织开展脱贫攻坚监督检查工作,督促发现、整改问题,及时开展“回头看”,提出问责建议,移送案件线索,对乡镇部门开展监督检查进行督促指导。

三、督查时间

2017年11月7日—11月17日。

四、督查重点

(一)脱贫攻坚决策部署要求落实情况。重点检查是否存在贯彻中央、省委、市委、县委关于脱贫攻坚决策部署要求有令不行、有禁不止、行动迟缓、执行走样、落实不力等问题。

(二)前期巡察督查发现问题整改情况。重点检查是否存在对前期巡察督查发现问题整改工作重视不够等问题;是否存在对应问责的问题未实施问责或问责不到位等问题。

(三)扶贫资金管理使用情况。重点检查是否存在贪污侵占、截留挪用、骗取套取扶贫资金等问题;是否存在扶贫资金沉淀,擅自改变资金用途,资金使用不公开、不透明等问题。

(四)扶贫项目实施管理情况。重点检查是否存在扶贫项目分配安排、审核审批、检查验收中以权谋私、徇私舞弊、优亲厚友等问题;是否存在不按规定程序申报、审批扶贫项目,擅自调整、变更扶贫项目内容,搞“数字扶贫”“形象工程”“政绩工程”等问题。

(五)干部作风情况。重点检查是否存在脱贫攻坚工作中滥用职权、吃拿卡要、与民争利、欺压百姓等问题;是否存在庸懒散浮拖、推诿扯皮、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等问题。

(六)党员干部违规插手干预和参与扶贫项目情况。重点检查是否存在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政策性规定或议事规则,利用职权或职务上的影响,违规插手干预扶贫项目决策审批、招投标活动、工程建设、物资采购和资金安排管理使用等行为;是否存在强行承揽、强令分包扶贫项目等问题。

五、督查方式

本次督查通过听取汇报、查阅资料、实地走访、座谈交流等形式进行,具体流程由各督查组自行确定。

(一)听取工作汇报。督查组听取乡镇部门汇报脱贫攻坚工作开展情况,听取相关单位工作意见和建议。

(二)查阅档案资料。对照督查重点,了解档案规范化管理情况,查阅相关档案资料。

(三)实地走访调查。随机走访贫困村村组干部、贫困户,抽查了解脱贫攻坚工作落实情况,了解机关党员干部结对帮扶工作情况,重点了解群众对帮扶干部的满意度情况。

(四)开展座谈交流。邀请村“两委”干部、驻村干部、村民代表、贫困户代表等召开座谈会,督查了解脱贫攻坚工作开展情况等。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沟通协调。主动加强与各乡镇和县级相关部门的沟通联系,抓好监督时间、监督力量、监督内容的统筹协调;建立信息互通机制,会同扶贫移民、信访、财政、审计、发经等部门,梳理汇总问题线索,按职能、程序和干部管理权限及时相互移送。

(二)坚持全程留痕。规范建立监督检查和问题整改两本台账,对监督检查进行全程留痕管理。规范建立监督检查台账,全面记录检查对象、检查内容、检查发现的问题等情况。规范建立问题整改台账,全面反映整改要求、整改进度、整改效果、责任追究等情况。

(三)推动问题整改。实行挂销号管理,对监督检查发现的问题实行记账挂号,整改到位的,予以销号;消极整改或效果不佳的,落实专人督办,并视情节进行追责。分类督促整改,对轻微问题,责成现场整改;对发现的一般问题,采取发函督改;对发现的重大问题,实现挂牌督改。


附件下载:关于印发《芦山县脱贫攻坚监督检查工作方案》的通知 /Files/file/20171106/20171106172136503650.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