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芦山县“五项”举措促廉洁过“五一”

【发布日期:2016-05-12】

 

 

  “五一”节前夕,芦山县纪委按照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紧盯“五一”这个关键节点,采取多项措施,进一步严肃纪律,驰而不息纠正“四风”,确保廉洁过“五一”。

  一发放通知严明“五个禁止”。严禁公车私用、公款吃喝、公款旅游、公款购买赠送节礼等行为;严禁违规收受礼品、礼金和各种有价证券、支付凭证、商业预付卡;严禁参与任何形式的赌博;严禁以各种名义滥发津贴、补贴、奖金和实物;严禁大操大办婚丧喜庆等事宜。

  二发送信息早提醒。通过手机短信平台,向全县各级党员领导干部廉洁过节短信提醒,提前进行点对点的温馨提醒。

  三以案说纪敲警钟。“五一”节前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典型违纪案例,作为乡镇和部门开展以案说纪的教材,对广大党员干部开展以案说纪教育,给广大党员干部敲响“五一”廉洁警钟。

  四开展监督检查。节前和过节期间对全县各乡镇、县级各部门公车管理使用进行了明察暗访,查看公车是否进行了封存、以及公车管理台账,并进行了再次提醒。

  五严查快处强震慑。对监督检查和群众举报中发现的违纪行为,发现一起、严查一起、曝光一起,并坚持“一案双查”对履行主体责任、监督责任不到位的相关责任人进行责任倒查、严格追责,以严查快处强化震慑,让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落地生根。